吴宓日记里的张天授

【出版日期】2018-06-01
【类型】报纸
【作者】吴心海
【简介】 重庆诗人张天授,上个世纪30年代曾在先父吴奔星主编的《小雅》诗刊上发表过作品。他也是横跨《小雅》《诗志》的诗人,并曾在1937年5月把刊发自己诗作的《诗志》1卷3期送给诗人陈梦家(此册杂志2005年在网上拍卖),并希望借阅陈的《歌中之歌》。由于旋即发生“七七事变”,张、陈先后前往后方,此后是否还有
【全文】

 

重庆诗人张天授,上个世纪30年代曾在先父吴奔星主编的《小雅》诗刊上发表过作品。他也是横跨《小雅》《诗志》的诗人,并曾在1937年5月把刊发自己诗作的《诗志》1卷3期送给诗人陈梦家(此册杂志2005年在网上拍卖),并希望借阅陈的《歌中之歌》。由于旋即发生“七七事变”,张、陈先后前往后方,此后是否还有交往,未见书面记载,不过,两位诗人的渊源,整整20年后,又因吴宓先生而连结在一起,始终未断。吴学昭所著《吴宓与陈寅恪》(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,2014年,第365页)透露:

五月二十日,父亲接到《重庆日报》记者张天授剪寄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七日上海《文汇报》载陈梦家撰《慎重一点改革文字》文,又同日上海《文汇报》北京专电《首都学术界激烈争论“汉字要不要改革?”记》。父亲“读此剪报,始知宓一向太过慎重,太为畏怯,愧对自己平生之志事矣。即致唐兰、陈梦家一函,述感佩之意。写示‘不死惊看汉字亡’一诗”。

初略翻阅《吴宓日记续编》第三卷(北京: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 , 2006年),涉及张天授之处颇多,其首次亮相吴宓日记在1956年11月3日晚:

其间《重庆曰报》记者张天授(巴县人,复旦毕业——笔者按:此7字字号小,应为备注解释)来,久坐,询宓埃及文化历史。宓具答。又询宓对英法侵略埃及之感想,宓亦答如众之所同感。又读毕拉丁文两课。续晨乃寝。

张天授:以强人所难面目出现

到了1957年4月20日的日记,张天授则以一个强人所难的面目出现:

(晚)8:00《重庆日报》记者张天授来,强宓谈(1)学习毛主席内部矛盾演辞之感想。(2)反对汉字拼音及简字之理由。(3)《学衡》之内容及宗旨。(4)《吴芳吉诗集》,等。宓久谈,甚倦且苦,且(2)题令宓十分痛愤激昂,大损宓之精神及健康。至10:30授始去,宓寝已11时过矣。

原来,从此前吴宓先生日记看,他对汉字改革(简化字或汉字拼音化)始终持保留态度,甚至此前就有“今文字改革行,宓极愤恨,几欲造反或自杀”的过激之语(见《吴宓日记续编》第二册,北京: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 , 2006年,第397页)。因此,他对张天授要他说出“反对汉字拼音及简字之理由”,感觉“痛愤激昂”自然顺理成章。当然,我们现在不知道当天吴宓和张天授就“反对汉字拼音及简字之理由”究竟谈论了什么,不过,张天授5月20日把5月17日上海《文汇报》刊登陈梦家《慎重一点改革文字》剪报寄给吴宓,起码从张身为记者的角度看,他应该还是希望吴宓就此发表观点的。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,张天授和陈梦家是否还有联系,他是否还曾记得20年前寄赠过刊登自己诗作的《诗志》给陈梦家?

再看吴宓4月24日日记,记载有“晚饭后,张天授来,出示其为《重庆日报》所撰稿,宓再三恳阻勿登,允他日另撰文供给,卒扣留其稿(副本),授允电报馆勿刊登此件而去。”为什么吴宓“再三恳阻勿登”张天授此前采访他的文章,恐怕还是应该和“反对汉字拼音及简字之理由”这一论题有关,从吴宓此前日记上谈到汉字改革的过激态度看,他当着张天授的面也难免说出一些出格的话来。好在他冷静下来之后,能够“恳阻勿登”,并扣留其稿(副本),同时还答应“他日另撰文供给”。于是,到了五月四日,我们就在日记看到吴宓详细记录的为《重庆日报》撰文情景:

上午撰《毛主席讲话对我之启示》一文,应《重庆日报》 四月三十日来函征求,11:00文成,约1400字。即至教务处,拟求敬代为审政,不遇,乃至和平村十二舍楼下,访刘又辛,求其审定。辛主张删去中间举例之一段,又修改词句数处,宓悉从之。

回舍,午饭后,作函致张天授,连同宓所撰文(今余900字),邮寄重庆解放西路88《重庆日报》政教组收。宓自送信至北碚邮局。

5月16日,吴宓日记中又专门谈及文字改革问题:

专访陈行可,畅谈简字问题。共认今之推行简字者,其意实图扰乱且破坏汉字,以成汉字拼音,汉字拉丁化之功,俾全世之共产主义国家悉用同一之语文耳。吾侪诋斥简字,则不敢明言其如此,是以为难,而滔天之洪流莫可遏矣!

这是吴宓对汉字简化尤其是拼音化的内心写照,当然,他当面对张天授未必“敢明言其如此”,但冲动之处实则难免。到了6月14日,鸣放形势有所变化,吴宓日记中谈及文字改革的口气也有所不同了:

近日“鸣放”之情势及方向骤变,各地工人及民主党派一片检讨斥责之声,斥责章伯钧、储安平、葛佩琦、董时光等“右派分子”为反党、反工人阶级、反社会主义,要求惩办。即本校教授如陈东原、罗容梓等,主张校内可不设党委会领导者,亦横遭非议。于是“鸣放”之事遂息,加强政治学习、思想改造,与再行肃反澄清,将继之而起。目前实际之结果,惟学生得“减轻考试负担”而已。宓于是不得不服周邦式之老成谙练,而自幸谨慎和平,尚无过分之言论,差可免祸全身也矣。今后恐即文字改革亦不敢参加异议,舍“忍舍止默”外,无他途也。

吴宓日记中张天授最后一次来访在当年7月25日:

10:00至12:00《重庆日报》记者张天授如约来,宓综答其所问,谈话录粘存。张天授君对宓约定:(1)以上皆不发表;(2)即采用,亦只选取宓之“正面”议论;(3)在《报》中刊出之稿,必先寄宓审阅过。

从日记中张天授和吴宓的约定来看,他和4月份前来采访,强迫吴宓谈几个问题,已经有很大不同。不过,这一次,吴宓确实没有接受张天授约稿,再给《重庆日报》写稿了。

吴宓寄陈梦家信函退回的奥秘

到了8月2日,日记中出现这么一则记录:

宓五月十七日寄唐兰、陈梦家函,今以欠资退回,或系邮票脱落之故。糨糊不良。

这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。5月20日(吴宓误记为17日)寄往北京给唐兰、陈梦家的信函,竟然经过2个半月的时间才因“欠资退回”,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,恐怕殊难理解。我小的时候,住家和先父所在大学收发室的负责人(一名中年男人,却织得一手好毛衣)是邻居,得以经常出入收发室,见过不少标识“欠资”的信函,这种欠资的信函只要收信人补足邮费,就可以领取,似乎过了一定的时间(不记得是否是2个月时间),就会按规定退回给发件人。

关于欠资邮件,《兰州市志 第22卷 邮政志》(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,兰州市邮政志编纂委员会编纂,兰州大学出版社,1996年,第169页)留下“邮电部邮政总局”的一些规定:

1950年6月3日,邮电部邮政总局规定:未纳足资费的水陆路及航空函件,一律退回补足再寄;无法退补时,加盖“T”字戳记,按欠资处理。7月,邮政总局发布《国内欠资邮件处理办法》。未付或未付足邮资的邮件,加盖欠资戳记,批注欠资数,向收件人加倍收取。投递时,欠资邮票贴在邮件上盖销。如收件人拒付、拒收或改寄时,欠资邮票注销作损失入帐。部队、机关、学校转交的欠资邮件,通知收件人来局领取。1954年8月,邮政总局颁布《关于欠资邮件制度问题》,改善欠资邮件处理的具体办法。1958年7月5日起,欠资邮件只收欠额,取消按所欠资费额加倍收取的规定。

由此看来,1957年吴宓写给唐兰、陈梦家的信,按上述规定,属于部队、机关、学校转交的欠资邮件,应通知收件人来局领取(也有可能被送到单位的收发室待领,由单位收发室负责收取欠资,然后和邮局结算),所“欠资”会向收件人加倍收取。此信抵达北京,正逢反右斗争高潮,对文字改革曾有共同见解的唐兰和陈梦家已经分道扬镳,前者还写过一篇宏文《右派分子陈梦家是“学者”吗?》(见《中国语文》1957年第10期),此时此地,谁会肯补足加倍欠资领取这么一封烫手的信函呢?“欠资”且逾期而被“退回”的信函,或许真的改变了吴宓的命运。其8月16日日记如此写道:

近日续出之右派分子益多,本校教职员有尚莫宗、李长河、李秀君、刘亚川等。皆其大者。本市有《重庆日报》记者张天授。东北有杨清,周传儒。北京有陈梦家,因反对文字改革被为其罪。按宓五月二十日致唐兰、陈梦家一函,似因浆糊潮湿,邮票脱落,该函竟以“欠资无人认领”退回,宓幸免牵连矣。然宓自愧不如梦家之因文字改革而得罪也。

而张天授,第一次在吴宓日记里露面时的身份为《重庆日报》记者,最后一次的身份,则成为右派分子。